艺术类提前 公办(本科)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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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 |
8 |
公共艺术 |
20 |
环境设计 |
40 |
视觉传达设计 |
4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0 |
产品设计 |
50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
摄影 |
15 |
动画 |
33 |
数字媒体艺术 |
33 |
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2、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按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4、进档考生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5、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南京艺术学院2016年江苏省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招生专业 |
招生 |
考试类型 |
录取办法摘要 |
录取批次 |
广告学 |
20 |
专业免试 |
按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普通类公办本科第二批文科 |
公共事业管理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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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 |
27 |
|||
文化产业管理 |
20 |
专业免试 |
按省普通类本二理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普通类公办本科第二批理科 |
美术学 |
20 |
校考 |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艺术史论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一批 |
艺术设计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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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文物鉴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