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十条 我校2016年各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区域安排,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查看。
第十章 奖、助、贷措施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借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站发布。对以广西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有不符的,按照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 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3130,网址:http://zsb.gxai.edu.cn
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本、专科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一览表
院(系) |
国际代码 |
招生专业(方向)名称 |
办学层次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元/学年.人) |
备注 |
|
音乐教育学院 |
040105 |
艺术教育 |
本科 |
30 |
12,000 |
仅招广西考生。其中演唱为主20人;演奏为主10人(招录乐器种类: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050303 |
广告学 |
本科 |
90 |
实行1+3培养模式(详见表格下方说明),含广告策划、媒体创意、广告创意设计、互动广告设计。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授予文学学位,我校按艺术类培养),具体各省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公布为准。 |
||
建筑艺术学院 |
082803 |
风景园林 |
本科 |
30 |
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授予艺术学学位,我校按艺术类培养),具体各省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公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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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本科 |
40 |
12,000 |
实行1+3培养模式(详见表格下方说明),含文化项目创意与管理、演艺策划与管理。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授予文学学位,我校按艺术类培养),具体各省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公布为准。 |
|
130101 |
艺术史论 |
本科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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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130201 |
音乐表演(演唱) |
本科 |
40 |
13,200 |
|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
本科 |
23 |
演唱为主1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