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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 |
4年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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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山西、广西等11个省(区)。
②招生科类:福建、山东只招收文科考生,其他省份文理兼收。
③分省招生专业、科类、人数以各省级考试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报名条件与要求
1、符合2016年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身心健康,无色弱、无色盲者。
2、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统考),成绩合格。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2、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在按考生志愿分专业投档的省份,对投档进入我校的所有专业的考生,不分专业统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在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的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省统考成绩×60%
4、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
5、对于各种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6、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7、在不分文科、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科、理科统一进行排序;在区分文科、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科、理科分别进行排序。
8、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9、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10、如果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则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2016年核定的标准执行(可参考2015年我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学分制学费由按学年计收的专业学费和按学分计收的学分学费构成,专业学费标准为7070元/年·生,学分学费标准为80元/学分·生)。
有关说明
1、我校2016年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2、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对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的有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招生咨询电话:(027)68862888
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学校纪委监察处)
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
电子邮箱:zsb@wust.edu.cn
提醒:武汉科技大学2016年起,取消所有省份校考,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因为考试性质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即从单独组织美术校考变成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