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
普通类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普通类本科二批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内专科录取:
艺术类专业:须达到山东省美术类统考合格线。录取时,在投档线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普通类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投档要求且已进档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山东省外本科录取规则:
设计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校考类别划定校考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最低控制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史论类专业:按专业校考类别划定校考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最低控制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外语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在此文化及外语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文化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普通类本科二批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录取说明:
1、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凡考生报考类别或专业在所属省份有省级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或联考)不合格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无效。请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认真了解所在生源省份的相关政策,慎重报考。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设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二本控制线上(如生源所在省份未划定普通类二本控制线,则需要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的80%)、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第二十五条 男女性别比例:表演专业男女比例为1:2.4,其他专业无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第六章 入学事项
第二十六条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