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是本院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最终目的还是不断追求卓越,进一步提升教研素质,保证质量,以真正达到本院贯彻始终的“本土教育,服务澳门”的大原则,为澳门提供更优质的高等教育,为澳门培育更多人才,为澳门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做出贡献。
学制
音乐学士学位课程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两个方向,学制均为四年,合格完成应修的科目,可获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奖学金
奖学金名称:内地优秀新生特别奖学金1名(四年奖学金总金额约为澳门币28万元,折合人民币约22万)
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年,以考生参加学院专设的入学考试的总分数(笔试+面试)排序的第一名及其高考成绩,可获上述奖学金。
第二年及往后的两年,获奖学生的年终成绩(GPA)须达到或超过3.0及获所属学校校长推荐,可获与第一年相同的奖学金。倘若,其中一年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即终止颁发该项奖学金。
奖学金发放方式:
免除学费、住宿费及每月发放生活津贴澳门币3,000元。
学费及其它费用
2016/2017学年学费及其它费用标准:
学费 |
每年澳门币24,800元(约人民币20,000元) |
学生宿舍费*(按十个月计算,暑期另外收费) |
每年澳门币11,350元(约人民币9,100元) |
宿舍保证金(一次性缴纳、退宿时退回) |
澳门币1,030元(约人民币830元) |
医疗保险费* |
约澳门币300元(约人民币240元) |
注:
1.如学费经批准调整,在校学生须按新学费标准缴交;
2.*以最后公布为准。
报名
报名条件
须参加2016年全国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并符合该项考试所要求的条件。
[注:
1. 澳门理工学院在内地招生属单独招生,文理科兼收,与报考内地大学并没有冲突。即,考生既可报考澳门理工学院,同时也可填报内地大学志愿;
2. 按内地机制,音乐(教育专业)学士学位毕业生须参加内地教师资格考试,方可获教师资格。]
凡报考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进入“复试”、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演奏、打击乐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及中国乐器演奏)进入“三试”,但未获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选择兼报澳门理工学院的音乐(教育专业)学士学位课程或音乐(表演专业)学士学位课程。
报名日期及方式
考生于3月12日至3月20日登入澳门理工学院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
网址:http://wapps.ipm.edu.mo/webappl/china.asp
并于网上登記后,发送以下资料到本院招生暨注册处电子邮箱: registry@ipm.edu.mo
1.姓名;
2.澳门理工学院考生号;
3.上海音乐学院准考证号;
4.报考上海音乐学院的专业。
面试
根据考生参加上海音乐学院校考的成绩,择优安排面试,届时由澳门理工学院直接与考生协调,以视频形式进行。
录取
录取原则:以考生参加上海音乐学院校考的成绩及参加澳门理工学院的面 试成绩,择优录取;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分数需达到所属省/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录取日期:预录取结果将于2016年4月末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