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2)设计学类专业课考试各考点只接收考点所在省的考生报名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报名考试。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重复考试者成绩无效。
(4)各考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报名手续
1.考生在我校指定考点领取招生简章。
2.我校专业课考试不采集专业志愿信息,以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录取。
3.考生需提供2016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统考专业合格证(未组织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
4.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着泳装的彩色照片四张(包括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一张)。
考试
1.考试内容:
(1)设计学类专业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a.形体测试: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等尺寸(请自备泳装)和目测;
b.模特表演技巧考核:自备服装走台表演;
c.身体协调性测试(舞蹈、健美操任选一,音乐磁带、光碟、道具自备);
d.口试。
2.其它事宜: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我校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道具等,考生食宿自理。
3.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16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pu.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从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发放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美术专业考试测试目标
1.素描: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的基本造型能力,要求形象塑造准确,画面层次表现丰富。
(3)考察学生素描技法的熟练程度。
2.色彩: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和造型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器物造型准确,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绘画色彩知识掌握程度,要求画面色调准确、丰富,富有表现力,色彩关系合理。
(3)考察学生对色彩绘画工具的掌握程度,要求调色熟练,作画用笔果断、流畅、表现力强
录取原则
(一)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
(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校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