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师范 |
50 |
9200元 |
|||
动画 |
本科 |
非师范 |
40 |
9200元 |
|
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 |
本科 |
非师范 |
60 |
9200元 |
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其合格证可互认)
序号 |
招生专业 |
层次 |
总分 |
考试科目和单科总分 |
1 |
美术学 |
本科 |
200分 |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
2 |
书法学 |
本科 |
200分 |
书法临帖100分、书法创作100分 |
3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200分 |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
4 |
环境设计 |
本科 |
200分 |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
5 |
动画 |
本科 |
200分 |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
6 |
舞蹈学(体育舞蹈) |
本科 |
100分 |
基本形态10%、基本素质20%、专项技术70% |
舞蹈学(健美操) |
本科 |
100分 |
基本形态10%、基本素质20%、专项素质20%、成套动作50% |
|
7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100分 |
形体与气质20%、播读指定新闻稿件30%、即兴评述40%、才艺展示10% |
8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300分 |
基础知识与命题创作200分、影视作品评析100分 |
9 |
音乐学(声乐) |
本科 |
100分 |
视唱30%、声乐70% |
音乐学(器乐) |
本科 |
100分 |
视唱30%、器乐70% |
|
10 |
表演(影视戏剧) |
本科 |
300分 |
自备稿件朗诵10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分、声乐50分、形体50分 |
11 |
舞蹈学 |
本科 |
100分 |
基本功30%、成品舞70% |
12 |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 |
本科 |
100分 |
自备稿件朗诵30%、声乐20%、才艺展示20%、形体与气质30% |
录取规则
(1)音乐学、表演、舞蹈学、美术学、书法学(注:除江西省计划之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各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招生计划中排序最后一名的考生,若遇专业分数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成绩还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2)书法学(注:江西省计划)专业录取,考生在校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生源省录取考生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按本录取规则(1)、(2)执行。
(4)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