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 |
三、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具有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的考生且属我校校考指定省份考生方可报考。
2. 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考点设置”的相关内容,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
(2)初、复试面试考试时间安排为两天的科目,学校将视报考人数安排具体考试时间,若考试工作能够在第一天结束,则不安排第二天考试。
(3)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报名有关信息,如遇特殊情况,有关考点对报名考试时间和方式等进行调整,则以调整后为准。
3. 报名方式
(1)我校各专业在天津考点均采取网上报名交费方式。
①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网报时间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考点设置”的相关内容,我校不接待现场报名。
②交费: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交费。
③考试安排确认:请考生务必于考试前一天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了解考试具体安排。
④天津籍考生必须在天津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⑤报考时请考生认真负责填报,报名后我校原则上不予退费和改报。
(2)在山东、江苏、山西、辽宁、甘肃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按照考点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报名办法进行报名。
(3)我校在津外设置的考点,如果考点省允许非其本省考生报考,则按照考点省的要求进行报名,无特殊要求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背景颜色不限)于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详细填写《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自制或复印无效)。
4. 报名考试费
(1)面试专业初试150元/人,复试200元/人;其他专业150元/人。
(2)报考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键盘方向)专业考生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则初试需另交30元/人报名费,复试无需另交报名费。
仅取得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
5. 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其所在省(区、市)及各考点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四、合格生源的确定与成绩查询
1.学校视生源情况,依据考生志愿及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合格生源数不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4倍的原则确定各专业的合格生源范围。合格证专业必须与高考志愿填报专业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2.考生可于4月5日-4月1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4月22日17:00前与我办取得联系(周六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五、其他事宜
1.各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招。
2.计划编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后根据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