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进行色彩绘画),共2门。各科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满分200分。
复试科目:以问答方式,了解考查考生的艺术常识与综合素质。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成绩综合满分300分。
8、空中乘务专业
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表达、形体及实力测试、英文测试、考官近距离目测及问答,共4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400分。
七、各专业录取原则及综合成绩的计算原则
(一)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①我院艺术类专业在省外招生的录取工作在生源所属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及其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生源地当年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政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②我院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均文理兼收,且招生计划的投放原则上不分文科、理科(具体情况依据各生源地的规定可作适当调整)。
③我院的录取原则是: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是: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我院认定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对于承认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联考(统考)成绩的考生,其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普通类专业
我院的录取原则是: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原则
1、播音与主持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分×80%+文化折算分×20%
2、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分×90%+文化折算分×10%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考生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
说明:
①专业折算分=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成绩(满分)×100
②文化折算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成绩(满分)×100
如该专业在所在省份无校考,采用当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则该专业的录取原则遵照该省份该专业的相应录取原则进行。
八、违纪、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录取查询及专业合格证获取方式
考生于2016年4月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录取结果查询(地址:www.scftvc.com )。
1、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核对考生信息,填写高考考生号,可选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2、“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给专业成绩合格的各位考生,所以请考生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