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直接参加校考。所有报考我院考生均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8、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9、我院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如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招生章程有出入,以经教育部核准并公示的招生章程为准。
报考审核
进入各招考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本人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级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考试准考证。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具体审核时间地点以考点通知为准。
留学生、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须知
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须于2016年1月7日—1月11日,将本人身份有效证件(留学生:护照;港澳台生:港澳通行证或台胞证;华侨:中国护照及所在国绿卡)、高中或以上毕业证书与成绩单(中英文以外须提供翻译公证件)、近两年内取得的HSK6级及以上或新HSK5级及以上汉语水平证书(仅留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仅应届毕业生提供)扫描件发送至lxs@zhongxi.cn进行在线审核,邮件标题为“报考+证件号码”。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在线审核并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务必本人于2016年2月21日8:30-17:30持准考证及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央戏剧学院东城校区留学生楼104室进行现场报考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我院,均须参加中央戏剧学院本科专业考试,相关考试要求遵照当年招生简章。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未参加“联招考试”的台湾考生,根据教港澳台函〔2011〕18号文件规定,在台湾地区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录取。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均要回台湾参加“学测”考试,鉴于办学条件不同,上述学校高中毕业生“学测”成绩达均标级,专业考试合格亦可录取。
关于录取
专业考试结果查询及志愿填报
1、2016年4月15日后考生可查询专业考试结果,登录http://zhaosheng.zhongxi.cn,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2、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4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我院所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4、我院录取以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录取原则
1、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