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2)领取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要求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贴好,同时提供4张7寸泳装彩照(含全身正面、侧面、背面及头部正面特写各1张,照片背面请清晰书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我校报考号);
(4)交纳报名考试费;
(5)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五)专业考试项目(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考试大纲)
1、形体测量(30%)
2、形体观察(30%)
3、台步展示(30%)(自备高跟鞋和不带裙边的纯色分体泳装)
4、才艺表演(10%)(须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自选一项,自备服饰、音乐
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考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才艺表演项目自选;形体观察、台步展示和才艺表演全程摄像。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和该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该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该类专业志愿。
(七)录取原则
1、遵照2016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区)同意认可,有服装表演类省级统考的,省级统考须合格。
3、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原则上以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为确定依据);
4、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三、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此招生简章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简介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良好艺术气质和优美形象,掌握服装表演展示技巧与技能,了解时尚行业市场趋势动向,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及艺术表演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综合性时尚人才。毕业生具有一定的时尚形象设计、服装形象搭配设计、服装货品陈列及组合设计、服装品牌终端营销推广等专业知识及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组织策划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能从事时装表演、时装表演策划及编导、时装表演教育与培训、时尚形象设计与策划、时尚经纪管理、时尚传播及推广、时尚活动展示经营策划、服装形象搭配设计、服装货品陈列及构成设计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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