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7.艺术学理论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8.实验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9.城市艺术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10.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总分折算以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满分750分为依据)。
▲文化课成绩折算办法:①设有一批线的省份的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 理)一批线 ×100 ;
②凡不设有一批线的省份的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
11.我校重视考生文化素质, 其文化成绩线划定办法:
①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文化课总分须达到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总分750分的50%以上,对外语、语文有单科成绩要求;②美术史论、艺术学理论及建筑类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只设文化课总分分数线(不低于本科二批线),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具体文化课分数线在录取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考生可登陆我校网址查询2015年我校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分数线。
七、 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人才培养,2016年我校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2名(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本科生,学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在预科班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具体报考办法及要求同上,此类考生只可在我校成都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
八、 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九、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此类考生只可在我校北京或广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837212)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 邮编:361003 电话:0591-8781934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 (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 电话:36288787/ 36288711)
十、 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