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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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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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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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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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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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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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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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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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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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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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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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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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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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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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与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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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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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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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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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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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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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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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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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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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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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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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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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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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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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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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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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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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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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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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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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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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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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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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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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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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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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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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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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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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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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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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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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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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艺表演、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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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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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范围
面向广西、广东、浙江、江苏、安徽、河北、贵州、河南、云南、山东、山西、辽宁、黑龙江、福建、陕西等省招生。
三、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产品设计、动画专业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报名要求: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6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腿型要粗细均匀,中线笔直。
3、报名方式:严格按各省考点报名要求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关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网。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5、考试成绩查询: 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提供考试成绩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的比例寄发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发通知,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时未填写本省高考考生号者,请于3月底前将本人高考考生号电话告之我校0773-2290400)
6、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专业志愿。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