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附表1)
附表1: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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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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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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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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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初试)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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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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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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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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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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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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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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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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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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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水平考核(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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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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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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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附表2)
附表2: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 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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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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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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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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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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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水平考核(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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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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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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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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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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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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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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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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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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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为单元进行,每组30分钟左右。
具体安排复试报到 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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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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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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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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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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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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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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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描(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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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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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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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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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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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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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临摹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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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与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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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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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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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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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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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综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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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赏析与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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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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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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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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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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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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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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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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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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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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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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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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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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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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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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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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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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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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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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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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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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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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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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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拔程序
(一)初试
初试的考试安排将依据报考人数在现场确认时予以公布。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复试准考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我院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复试准考名单。
(二)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采用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2、各专业(类)综合素质测试分数计算
(1)实践类按照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80%、综合面试占20%计算;
(2)美术与设计理论类按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60%,综合面试占40%计算。
3、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的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考生人数按照该专业(类)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其他专业类的考生人数按照该专业(类)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我院根据该专业(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三)入围考生名单公示与成绩查询
入围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