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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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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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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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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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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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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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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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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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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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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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最终计划执行数视生源数量和质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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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份2016年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考生必须具备报考专业的联考合格证(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联考的除外)。
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3.发音、听力和呼吸器官无疾病,上镜后左右脸无明显不对称,双眼无斜视;
4.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艺术学习或表演、主持经历。
七、专业考试
重庆、四川考生参加专业联考,广西、湖南、山西、甘肃和山东等省份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流程表: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流程表
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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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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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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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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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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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稿件展示 |
40分 |
2分钟以内 |
限使用汉语普通话 |
100分 |
指定稿件播读 |
30分 |
1分钟以内 |
现场抽题,播读新闻稿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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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话题评述 |
30分 |
2分钟以内 |
就指定话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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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评委可能中断某个考试环节,但不影响考生最后得分。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流程表
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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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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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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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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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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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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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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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共150分钟(含30分钟影视作品片段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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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艺常识为选择及填空题;2.故事编写以考察剧作技巧为主;3.作品分析为评论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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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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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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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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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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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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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开考100分钟后可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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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果请于3月上旬查询我校招生办网站。
2.报名、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报名、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当地招考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八、录取原则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控制线、校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出档考生,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总分×60
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联考成绩/联考成绩总分×60
2.艺术类专业考生被录取后不能调换专业。
九、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