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学院现为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其前身是毛主席的老师、著名教育家徐特立先生1912年创办的长沙师范学校。
学校现设有音乐学、美术学、动画、工业设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37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余人;在职教职工500余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160余人,博士30余人;校园面积1100余亩,馆藏图书60余万册。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名师荟萃,英才辈出。汇聚了杨昌济、朱剑凡、周谷城等学者名流;涌现了柳直荀、罗学瓒、陈章甫等20多位革命先烈;百年来,培养了以田汉、许光达、廖沫沙、刘英等为杰出代表的大批国家栋梁之材。
学校秉承百年师范传统,大力推进艺术教育,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建有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获得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近年来,学生在国家级、省级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120多项。其中包括,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专业组一等奖,全国第三届玩具创新设计大赛唯一金奖,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大赛第二名——湖南省高校在国内舞蹈领域获得的最高奖。学校获得首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最佳动漫教育机构入围奖”。
学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媒体予以报道,并誉为“长师现象”。学校是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二、专业简介
1.专业名称:美术学 学制:本科四年
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教育事业,掌握系统的美术知识,具备扎实的美术技能以及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能胜任中小学美术教学,或从事美术创作的高素质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心理学、造型艺术、工艺设计、美术课程与教学论、油画、版画、书法、中国画、水彩、插画设计、陶瓷艺术、纤维艺术、电脑美术等。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书法基础理论知识、文学知识、掌握应用文写作、诗词创作、篆、隶、楷、行、草、国画写意花鸟、山水等基础知识和表现技能,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临摹创作能力,能胜任中小学和企业、艺术机构教学科研与创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古代文学、文字学、艺术概论、中国书法史、书论、书法美学、唐楷、隶书、魏碑、篆书、篆刻、行书、草书、国画、应用文写作、书画装帧等。
2.专业名称:动画 学制: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系统的动画知识和技能,具备较高的艺术观察、创新思维和设计表达能力的高素质动画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动画概论、动画剧本创作、动画角色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动画原画设计、动画分镜头设计、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设计、CG绘画创作、DV影像创作、故事漫画创作等。
3.专业名称:音乐学 学制:本科四年
音乐学(音乐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教育事业,掌握系统的音乐知识,具备扎实的音乐技能以及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能胜任中小学、幼儿园音乐教学,或在艺术团体从事音乐表演的高素质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心理学、艺术概论、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和声、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与作品鉴赏、歌曲写作、歌曲伴奏与弹唱、音乐教学论等。
音乐学(舞蹈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教育事业,掌握系统的舞蹈知识,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与创编技能以及一定教育研究能力,能胜任中小学、幼儿园舞蹈教学,或在艺术团体从事舞蹈表演的高素质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心理学、艺术概论、乐理与视唱练耳、芭蕾舞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儿童舞蹈创编、现代舞、儿童舞蹈教学法、舞蹈赏析等。
三、招生计划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招生省份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80 | 苏、赣、鲁、桂、滇、陕、甘 |
动画 | 本科 | 四年 | 80 | 辽、赣、鲁、桂、滇、陕、甘 |
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 | 本科 | 四年 | 80 |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 本科 | 四年 | 40 | 辽、苏、赣、鲁、滇、陕、甘 |
注:最终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录取原则
1、考生在取得相应省份统考合格证和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统考的省份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学院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专业成绩计算方法:
美术学专业(美术教育方向)、动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总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美术学专业(书法教育方向)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和国画。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总分=临帖成绩*80%+创作成绩*80%+国画成绩*40%。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视唱听音、专业测试。专业成绩计算方法:视唱听音满分40分,专业测试满分160分。专业总分=视唱听音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专业总分*70% +文化总分*30%;
4、对于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将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填报我校志愿,文理均可。
5、学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与原考试成绩不符,经核查确认为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731-84036197,84036198;地址: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邮编:410100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具体事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zs.cssf.cn)下载;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于4月15日后通过该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