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专业考试测试科目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
1、报名方法:凡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各省(市、区)指定地点报名。各省市考点不接受跨省考生报名、考试。
2、河北省各地市考点考生请登录 http://zhaoban.hebic.cn/2014cs 登录我院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考生需交验材料:
(1)交验考生所属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检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2)验身份证原件;
3、报名测试费:
有初、复试专业,初试200元、复试100元,只有一试的专业,报名费200元,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4、成绩说明:
我院测试成绩分省排名。有初、复试专业的初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总分。
四、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其专业方向、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文化产业管理、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五、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2014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www.hebic.cn)查询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专业合格证,学院不再统一邮寄。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邮编:050071
咨询电话: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0311-85100688 85100699
学院网址:www.hebi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