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
一、学校概况
青岛大学是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
目前,在校学生达到42000余人,其中研究生近8000人,本科生32000余人,留学生1300余人。学校设置了文、艺、史、哲、理、工、医、经、管、法、教等11个学科门类,开设了100个本科专业,拥有4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240余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包括学术学位类型和专业学位类型);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涵盖5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41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与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7个。
学校实施特聘教授人才工程,拥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1000余人,院士2人、外聘院士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7人。
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余所院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设立了交流学生、交流学者、学术合作、联合办学、留学生教育以及海外孔子学院等118个交流项目。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四个专业,下设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声乐、键盘、作曲、西洋管弦和民乐八个系科。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和艺术硕士(MFA)专业类型学位授予点。学院拥有100间教学琴房,两个舞蹈厅、一个大排练厅和一座1200座席的剧场音乐厅,教学设施国内一流。学院坚持规范化的专业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一批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国外留学归来的专家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各个系科的主任和教学骨干,把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教学经验引入音乐学院,聘请国内外著名的艺术家、演奏家担任兼职教师,聘请著名小提琴家吕思清担任名誉院长,著名舞蹈家李春华、著名唢呐演奏家左继承、长号演奏家赵瑞林、圆号演奏家朱昆强担任我院兼职教授,著名作曲家徐沛东先生担任客座教授。学院与美国密苏里大学音乐学院、德国陶森根音乐学院、俄罗斯国立艺术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互派留学生和教师进修互访关系。学院现有双管制的交响乐团、合唱团、舞蹈团、民乐团等音乐实践演出组织,大学生交响乐团连续三年承担“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高校巡回演出活动。学院教师与学生多次参加国内外重要比赛并荣获奖项,在科研立项和科研评奖方面也获得有多个国家级奖项。
美术学院是山东省最早的美术院系之一,现由全国著名中青年画家王绍波教授担任院长,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精良。学院以培养新型高素质艺术人才为宗旨,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和艺术创新。学院学科门类齐全,在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及绘画三个本科专业中含十个专业研究方向,其中环境设计专业有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装饰雕塑与陶艺三个专业研究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有平面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纺织艺术与装饰设计三个专业研究方向;绘画专业有水彩、油画、版画、国画四个专业研究方向。学院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计艺术学、美术学两个学术类型硕士点,以及艺术硕士(MFA)和工程硕士(艺术设计)两个专业类型学位点。美术学为山东省重点学科,水彩画为山东省特色专业。水彩教学成果荣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设有中国美协水彩画艺委会青岛学术研究中心。学院坚持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成果卓著,教师已在国家级学术展览中获大奖、金奖7项,其他奖项80余项,学生作品多次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和艺术设计展,并获多种奖项,院长王绍波教授的水彩作品《渔歌》在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荣获金奖。
纺织学院(服装学院)专业教学历史悠久,纺织、服装学科独具特色。学院现拥有全国一流的服装CAD实验室、服装工艺实验室和装备优良的表演厅,设有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含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两个专业方向),并有设计艺术学(服装设计方向)硕士点和工程硕士(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点。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方向)培养掌握服装设计理论与实践、服装材料性能和服装加工工艺的基本理论,能从事服装艺术设计、服装品牌运作、服装生产管理与营销、纺织品艺术设计、成衣工艺研究和技术改造的高级专门人才。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培养掌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的基础理论和技能,可从事服装表演、服装表演编导与组织、服装设计、公关礼仪等工作,并能担任高级服装模特、服装表演师资或教练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文学院设有广播电视编导、动画两个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及艺术文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策划、编导、编剧、电视节目创作的复合型应用电视学高级专门人才,注重电视编导(导演)、电视摄影、电视动画、电视美术设计等方向的培养。动画专业培养二维、三维动画创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及理论,能在视觉传达媒体领域内,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及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理论研究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及电视台、动画、游戏公司、教育等行业及有关单位从事虚拟现实动画创作、教育研究和其他工作,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山东省)
学 院 | 专业名称(方向) | 层次 | 招生科类 | 学制 | 招生 计划 |
联系电话 |
纺织学院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四年 | 26 | 0532-85953038 |
美术学院 |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装饰雕塑与陶艺) | 本科 | 艺术文 | 四年 | 59 | 0532-85953828 |
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纺织艺术与装饰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四年 | 59 | ||
绘画(水彩、油画、版画、国画) | 本科 | 艺术文 | 四年 | 26 | ||
文学院 | 动 画 | 本科 | 艺术文 | 四年 | 20 | 0532-85953352 0532-85954917 |
六、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执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要求:身高需达到1. 70米,气质、身材均优;有一定表演才能和绘画基础,乐感较好;限招女生。
5.舞蹈学专业特殊要求: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需达到1.70米;女生身高需达到1.62米。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
2.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八、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九、政审、体检与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3.录取原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我校投档,我校各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①报考音乐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③美术类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成绩合格线方有资格填报我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省考试院投档后按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我校美术类专业成绩合格线将在青岛大学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qdu.edu.cn),请考生注意查看。
十、监督机制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学校监察室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0532-85953137;
3.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咨询电话:0532-85953692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邮政编码:26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