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办公布数据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2013年高考报考条件;
2、考生须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根据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
4、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5、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的考生须符合师范类专业招生体检要求。
三、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新疆考生凭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核发的《201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联考合格证、身份证报名。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交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序号)、《报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
2、外省考生根据当地考点统一规定执行。
四、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专业
考试内容:声乐、器乐、舞蹈、视唱、乐理、面试、笔试等相关科目。
2、音乐表演专业
考试内容:主项考演奏或演唱作品两首,视唱、舞蹈、乐理、面试、笔试等相关科目。
3、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考试内容:素描、色彩、面试等相关科目。
五、专业(美术类、音乐类)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2013年):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1、考生只有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各相关专业志愿(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省区除外)。
2、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后,我院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公布的《昌吉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4—2337793 2334181(学生处)
2354054(音乐系)、2354409(美术系)
电子邮箱:cjxyjyb@163.com
地 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77号昌吉学院(老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