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79.07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4.9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41亿元,馆藏图书302.63万册,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3905人,其中本科生21368人,研究生1157人,留学生463人。
学校设有1个医学部、31个教学院(中心)、18个学术科研机构、5个教学辅助机构、4个附属机构。
学校现有72个本科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10个学科门类,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5个省重点学科,6个国家特色专业、13个省“十二五”本科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博士后科研创业基地,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7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学校是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国家大学英语改革示范学校、国家“双创”项目实验学校、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吉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7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93人,博士、硕士937人,共享4名两院院士和189名高级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高级专家5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0人,省尖创新人才17人,省教学名师5人,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个人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
近三年,学校共承担世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研究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重大项目61项,省、部级科研课题近438项,市(厅局)级科研项目180项,企事业委托项目18项。已通过国家、省、市(厅局)鉴定的科研成果317项,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8项,国家发明专利19项。
学校实施开放发展战略,拓展办学空间,先后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加拿大等10个国家的38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
2013年,北华大学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等10个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以下省份招生,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说明:
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数字后带*号表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其他计划数按校考成绩录取,需参加学校组织校考。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3.各省具体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三、专业课考试
(一)校考报名
1.报考我校美术类(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并合格。
2.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相关安排详见下表)。
(二)校考科目
1、音乐学(总分200分)
①主项(满分100分)
声乐或器乐(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②副项(满分40分)
器乐或声乐(演奏或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③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视唱口试(满分10分)
2、音乐表演(总分160分)
①该专业设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个方向,考生依据自身特长任选其一参加相应专业考核。(满分100分)
声乐表演:招收美声、民族唱法专业(演唱2首作品,中外不限)
器乐表演:招收钢琴专业和西洋管弦乐队、民族管弦乐队器乐专业(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
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50分)
视唱口试(满分10分)
3、舞蹈学(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限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含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50分)
5、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6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头像(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3年3月底前,我校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均可登陆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并下载打印《北华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单》(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四、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原则上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吉林省和湖南省招收省统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吉林省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北华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