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招生有美术学(教师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和广告学五个本科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毕业合格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美术学(教师教育)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美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有一定美术创作能力及现代教育理念,能够从事中小学美术教学和研究,具有创新精神的美术教育人才。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广告学等四个专业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动手能力和综合能力,并能在相关设计公司、工程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设计创意、设计制作、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2013年我校美术类专业在湖北、山东、江西、广东、安徽、江苏、河北、山西、陕西、福建、广西、新疆等十二个省(区)共计划招生33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文理兼收。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年9000元。
三、考生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具有一定绘画基础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名(2013年国家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除外)。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要求符合师范专业报考的相关要求。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2、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 生源地所在省美术联考合格证和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② 身份证。
3、报名考试费150元。
五、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四个专业不可兼报)
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1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
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合格成绩。
2、文化考试: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
六、录取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七、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带画夹或画板及其他绘画用具,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3年1月
校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编;438000
电话:(0713)8616617 8835900(招生办公室)
传真:(0713)8616617 8621603(美术学院)
邮箱:zhaoban@hg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