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地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科技城绵阳,毗邻南郊机场和南湖公园,依山望水,环境优美;建有电视台、电台、多功能演播厅、学术厅、排练厅、舞蹈室、琴房、标准运动场、游泳池等,教学、生活设施齐备。
学院设有造型与设计艺术系、广播影视系、音乐舞蹈系、公共管理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开设22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在校学生近8600人,已为国家培养6000余名文化艺术人才,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学院聘请王蒙、冯崇泰为学术委员会荣誉主席,吴祖强、冯骥才、伍国栋为名誉院长,杨仁敏为执行院长,张华山为艺术总监,余志强为学术委员会主任,魏明伦、钮心慈、黄金中、王征骅等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术委员。
学院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院精神,围绕“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目标,执行“传承文化、融汇中西”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院训,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深化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能力强、素质高、会创新”的高级应用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院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立名师工作室,广泛开展校企合作,积极参加国内外重要比赛、展览、演出,主动参与灾后文化重建,构建了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学生陈翔获2010“快乐男声”全国第五名;舞蹈《青苹时节》获中国舞蹈荷花铜奖;歌剧《原野》获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歌剧、声乐”展演三等奖;《尔玛西惹木》获中国原生态民歌盛典暨第十届“山花奖”评选金奖;《北川羌韵》获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展演 “太阳神鸟”金奖。学院组团于2009年9月在全国政协礼堂出演诗画歌舞《风从羌山来》、赴香港参加“共庆祖国六十华诞”演出、参加央视2012“亲情中华春节晚会”、参加2012年韩国“端午节祭祀活动”均获得圆满成功;特别是2009年10月参加德国柏林“亚太文化周”文艺演出,受到国际友人的高度赞誉,并受到正在德国访问的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学院形成了多渠道、多层面的联合办学机制,现已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文化部授权经营的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创立了帮助贫困学生助学创业的世界文化教育基金会,与中国民间文艺协会联办了《中国艺术报?中国民间文艺》专刊。学院加入了欧洲文化艺术联盟、国际设计师协会,与美国、英国、新西兰、韩国、日本、俄罗斯、法国等国的著名艺术学院建立了多个留学项目、教学合作项目,为学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一、培养目标
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艺术翻译、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艺术教育管理与策划,音乐、舞蹈教育研究与表演,各类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传媒艺术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统美术的继承和发扬,影视、服装、戏剧表演与编导,时尚形象设计、舞台美术设计及音响、录音与摄影、摄像等工作,也可成为专职教师、艺术经纪人、文化创意产业各领域策划管理人才、艺术设计策划者、自由艺术人,以及在各行政、工矿、企事业单位及文化教育部门担任管理者或创意、策划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二)三年制专科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1.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并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3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还需填写《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3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招生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4.我院所设的各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注:以上信息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1.英语、公共事业管理、汉语
英语、公共事业管理、汉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除钢琴、竖琴、定音鼓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文化产业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①文艺常识100分(笔试,90分钟);②影视评论100分(理论常识,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分析等;笔试,90分钟);
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2.音乐表演
羌藏歌舞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音乐剧表演:①视唱练耳100分;②歌曲演唱400分[准备艺术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声乐(通俗唱法)演唱:①视唱练耳100分;②歌曲演唱400分[准备流行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单曲CD伴奏带)];
器乐(钢琴)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复调乐曲(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各一首,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器乐[民乐(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器乐[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器乐[弦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器乐{流行器乐[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打击乐(架子鼓)]} 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器乐[打击乐(排鼓、堂鼓、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总分满分为400分,视唱练耳(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80%)科目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3.音乐学
音乐教育: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20分,练耳80分);②歌曲演唱1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10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练耳[音组:2至5个音;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减五度;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大小、小小、减小、减减七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节拍、节奏:常见节拍、节奏型;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4.舞蹈表演、舞蹈学
流行舞蹈、舞蹈表、教、导合一:①面试100分[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100分(A.柔韧 B.旋转 C.弹跳);③技巧展示100分;④艺术表现力100分[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限单曲CD伴奏带,时间在2分钟以内];
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5.表演
影视表演:①语言100分(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命题表演100分(考生在抽题后进行单人或组合表演);
服装表演:①面试100分[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础条件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比例、仪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服装表演100分[走台(步态、音乐节奏感、平衡及旋转能力;自备泳装、时装、单曲CD伴奏带);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①编写故事100分(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笔试,90分钟);②影视剧常识及分析100分(理论常识,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分析等;笔试,90分钟);
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7.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①文艺常识100分(面试);②音乐基础与音响知识测试100分(面试);
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8.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①朗诵100分(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100分(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10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①绘画100分(风景或人物面部,默写);②综合知识测试100分(面试,美术基础知识或考生对时尚敏锐度的了解)。
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10.动画、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动画、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①命题创作100分(人物动态或场景描绘,30分钟);②单色描绘100分(静物或人物,150分钟);③综合表现100分(风景或静物,180分钟);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11.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①速写100分(人物动态,30分钟);②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150分钟);③色彩100分(风景或静物,180分钟);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其他事项见各专业考试考点《考生须知》。
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填报志愿
考生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普通、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九、注意事项
(一)今年我院在部分省(市、区)设了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区),我院一律认定其省(市、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院或四川音乐学院设有考点的省(市、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市、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市、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三)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
(四)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七)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直接登陆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成绩公布后一周之内,发送传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九)本简章供四川省外考生适用,四川省考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3年四川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