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模宏大,实力雄厚。总占地面积8000余亩(含青岛校区约3000亩), 形成了一校三地(济南、青岛、威海)八个校园的办学格局。各类全日制学生达6万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43000人,研究生15000人,留学生1600余人。学校汇聚了一批杰出人才,共有教授1046人,博士生导师721人,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Peter Grünberg教授加盟山东大学,受聘为特聘教授;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莫言教授荣获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山东大学是中国目前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大学之一,在综合性大学中具有代表性。本科生和研究生层次教育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专业2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专业285个;本科专业1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8个,形成了结构完整、实力雄厚、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MFA)、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硕士点,在艺术美学、艺术史、艺术考古、民艺学、工业设计等专业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
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有:山东大学(济南)艺术学院音乐学、美术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业设计专业。山东大学(威海)艺术学院音乐学、舞蹈编导、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一、招生专业
1. 音乐学(济南):含西洋器乐、中国民族器乐、键盘、声乐、舞蹈方向;
2. 音乐学(威海):含西洋器乐、中国民族器乐、键盘、声乐方向;
3. 舞蹈编导(威海):含舞蹈编导、表演教育方向;
4. 美术学(济南):含油画、中国画、视觉传达方向;
5. 美术学(威海):含油画、中国画方向;
6. 视觉传达设计(威海);
7. 环境设计(威海):含景观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方向;
8. 工业设计(济南;仅招山东考生);
专业具体介绍详见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bkzs.sdu.edu.cn);山东大学(威海)招生信息网(http://bkzsw.wh.sdu.edu.cn/)。
二、 招生计划
注: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音乐、美术实行统考的省份,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报名的基本要求(山东省美术类考生省统考成绩须列前2万名);
3.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相关专业体检标准;舞蹈考生身高要求男1.72米、女1.62米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4.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由选择我校设置的考点到现场报名,参加专业测试;考生只允许参加我校组织的一次专业测试,多次参加专业测试者,成绩均无效。
2.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出示身份证、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3.考生可提前从学校招生在线网站下载、填写《山东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也可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考生须准备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版照片2张。
4. 各专业不得兼报。
(三)报名时间、地点
四、 考试安排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和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注:1.考试时间、内容如有变化,以考点公告为准。
2.美术类专业考生自备考试工具(画板、画架、画凳、颜料、画笔等)。考生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与试题要求不符的标记、符号,违者试卷视为无效。
五、录取政策
专业测试结果将在山东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上公布。我校根据艺术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按照考生所在考点专业测试成绩划线,发放专业合格证。
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重点院校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美术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在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考生中,音乐学、舞蹈编导、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工业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具体录取政策以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为准。
六、其它
1. 山东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电话:0531-88364787(山东大学(济南)招生办公室);0631-5688282(山东大学(威海)招生办公室);88364345(山东大学监察处)。
3. 山东大学艺术类各专业除国家和省级招考院(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学校不收取任何其他录取费用。
4. 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顶替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5.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3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