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源至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设立的湖北工艺学堂。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已形成本科生、硕士、博士、博士后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学校设置有15个举办本科教育的学院(部),60个本科专业,设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2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5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在2009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全国高校学科排名中,学校有2个一级学科跻身全国高校前10名。
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建有先进的教学、科研实验设施。校园总面积2700余亩,图书馆馆藏文献277万余册,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覆盖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亿元。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基地3个;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学校是国家级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授等高级职称1000余人,其中,双聘院士8人,获批国家“千人计划”4人,湖北省“百人计划”3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楚天学子32人,国家及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30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63人。
学校毕业学生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和高度评价,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3%,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并被湖北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就业信息化建设试点院校。
专业简介
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扎实的环境艺术设计方法与技能,熟悉相关设计法规,并具有良好的环境整体意识和综合审美素质的能力,能从事城市环境总体策划、建筑形象设计、室内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和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环境艺术初步、室内设计原理、人体工学、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公共环境设施设计、装饰构造与施工等。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设计理念与设计方法的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方向设计人员。毕业生适合于从事标志设计、包装设计、招贴设计、印刷设计、商业插画、品牌形象设计、展示设计等工作,可为专业设计公司、企业、文化出版部门、教育机构、科研单位、影视传媒机构以及各类相关企业提供从事视觉设计工作的复合型专业设计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造型、设计概论、字体设计、版式设计、标志设计、摄影基础、POP与DM广告设计、书籍整体设计、招贴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展示设计、品牌形象推广、设计心理学等。
绘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绘画艺术实践、研究、创作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教育、研究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宣传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艺术概论、人体素描、色彩、绘画材料分析、油画人体、写意花鸟、人物白描、透视、艺用解剖、创作。
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传统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动手能力强,能适应当前工业设计发展的新潮流,掌握产品设计基础理论和技能,在产品开发设计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同时具有创新意识与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概论、 造型基础、设计表达、工业设计史、设计方法课程群、人机工程学、模型制作、 产品材料与制造工艺、民间艺术、设计心理学、产品设计、饰品设计、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价值工程。
建筑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创作与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受到建筑创作、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专门训练,能够从事建筑创作、建筑设计、规划、管理、项目策划等工作的高级建筑创作与设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美术、建筑初步、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理论、建筑力学与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城市规划原理、室内设计和景观设计等。
招生专业、学制、层次、科类、人数
注:①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②录取时文理科计划合并调剂使用。
③学费标准:10350元/年(具体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④招生地区: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福建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3年各省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均可报名。
2、凡本年度在任何一所高校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得报名考试;即使在我校报名考试成功,一经查实,也将会被我校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要求、方式与程序
1、考生应回户籍所在省报名,不接受跨省报名;考生须现场报名或网报后现场确认,不接受函报等远程报名方式。
2、我校专业考试不区分专业,考生报考时不需要选择专业,报考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备用(视考生所在省份情况而定)。
4、报名程序:
① 验证:考生出具身份证原件、省级美术类专业联考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写有身份证号的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 缴费:按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③ 考生确认准考证信息:工作人员输入高考报名号(或网报号),打印准考证及存根;考生对准考证及存根上未填的信息进行补全,并对所有信息的正确性进行签字确认。
④ 审核发证:考生将签字确认后的准考证及存根交给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盖章发放准考证。
5、湖北省考生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bea.edu.cn/)点击相关链接登录湖北省艺术考试报名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考试
1、考生依据所在省份的统一规定,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参加并通过美术类专业省级联考。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并合格。
3、考生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4、我校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下表:
5、考试科目与时间统一安排为:素描(上午)、色彩(下午),时长均为180分钟。
专业合格的认定办法
1、外省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划定专业合格线;湖北考生,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排序划定专业合格线。
2、对所有省份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①考生的专业校考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我校的单科满分为100分);
②对于考生所在省份举行有省级美术联考的,将依据该省的统一规定,决定考生是否首先需要获得省级联考合格证。
3、考生在4月中旬可通过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ust.edu.cn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信息,我校不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正式录取
1、我校的正式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校录取的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不区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文理混合排序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一志愿生源。对于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当某一科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优先将该科类的多余计划调剂至另一科类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仍不足时,再考虑接收非一志愿生源。
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计算公式为:
①对外省考生:综合总分=专业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②对湖北考生:综合总分=专业综合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4、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由于我校专业考试不区分专业,合格考生可在高考电子档案上填报多个专业,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5、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6、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外省考生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在所在省的前5名,湖北省考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不受此限制。
7、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8、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9、对于各种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往返路费和食宿均自理。
2、除试卷外,请自备考试用具、画具、水粉颜料等。
3、考试中不得使用“定画液”。
4、由于评卷、登分、统分工作任务繁重,我校恕不接待电话查分。所有考生可于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信息。
5、新生入学时,须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报到。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招生咨询电话:(027)86560899
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学校纪检监察处)
电子邮箱:zsb@w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