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类)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乐器演奏、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法。
培养目标:能在专业艺术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美术学(含视觉传达方向、环境艺术方向,动漫方向,工业造型方向;非师范类)
主要课程:色彩学、透视学、设计基础、专业色彩、专业素描、水彩画
专业方向主干课程:
1、视觉传达方向: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图形创意、标志设计、书籍装帧、包装设计、广告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
2、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制图基础、室内设计与装修、手绘效果图、公共环境设计、景观小品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
3、动漫方向: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视听镜头语言、形态结构造型基础、三维动画基础、影视导演与创作、三维渲染、动画制片。
4、工业造型方向: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设计表现技法、形态结构造型基础、机械制图SD、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产品模型制作、计算机辅助设计。
培养目标:以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为依据,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等从事包装与广告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展示设计、插画与书籍装帧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设计与制作等教学与科研工作的,能够适应快速的社会发展需要,具备较强的创造能力和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三)广播电视编导
主要课程:影视艺术概论、编辑学基本原理、广播节目编播、电视节目编播、导演学、影视编辑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色彩学、影视摄录技术、影视照明技术、广播电视节目创意、纪录片创作、播音与主持艺术、解说词写作、影视精品解读、影视剧创作、影视动画技术等。
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具有专业精神、专业技能、团队意识和全局统筹能力,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技能,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和艺术品格,能在各级各类电视台、广播电台、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以及各企事业单位,从事频道及栏目策划、节目编导与制作、节目主持、新闻报道、品牌宣传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二、专业考试要求
(一)音乐学
1、视唱:在指定的线谱或简谱内任选一条(8小节左右) 。
2、声乐、器乐任选一项(中外歌曲或乐曲一首),其中:声乐须有伴奏;器乐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二)美术学
1、素描,180分钟。
2、色彩,180分钟。
备注:考试工具(画笔、颜料等)自带。
(三)广播电视编导
1、笔试:请考生在以下两题中任选一题作答(180分,考试时间45分钟)
(1)、编一个小故事(重点考察考生的节目编创写作能力)。
(2)、影视作品分析(重点考察考生的艺术判断分析能力)。
2、面试:(120分)
(1)、回答考官提问,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分析判断能力等。
(2)、若有才艺,可出示获奖证书、考级证书等证明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三、录取办法
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考生专业成绩在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且被所在省市高招办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分省份、分类别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2、各艺术类专业校考满分为300分。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满分为750分,综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校考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校考成绩×2.5×7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60%+校考成绩×2.5×40%。
3、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其它事项:
1.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6—2525821(艺术系),0596-2527965(新闻传播系),0596-2529991(招生就业处)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邮 编: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