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700人(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85名,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特别提醒:报考“录音艺术”专业者,上述第4项条件参照各省关于音乐类统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符合条件有意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依次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与交费
(1)网上报名与交费时间:2012年12月29日至2013年1月16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b.caa.edu.cn)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交费: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个专业(类)180元标准交纳【其中美术与设计理论类报名(含资格审查)费为110元】。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是报名的必经程序,未办理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1)报名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注:已经在杭州、武汉、北京、沈阳、成都、广州考点参加过现场确认的同时报考上海考点的考生,可不参加上海考点的现场确认,直接参加上海考点考试。
(2)现场确认程序
①考生(除报考美术与设计理论类的考生外)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单(网报号),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②报考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报考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按要求填写后,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资格审查表”,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成功交纳报名费后,该专业的报名无需再现场确认。
3、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手续应由考生本人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不得代理。
(2)报考杭州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相关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杭州、武汉、北京、沈阳、成都、广州六个考点中任选一个考点报名,参加该考点一至二个(不得超过二个)专业(类)的考试。
(3)报考上海张江校区的所有专业只能在上海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每位考生限报其中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照本简章要求报考。因考点考场容量限制,除杭州考点外,其他五个外地考点每日报考人数达到该考点考场容量上限时即止,请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日程。
(5)根据广东省招生办规定,凡报考我院的广东籍考生,只能在广州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报考“录音艺术专业“和上海张江校区各专业的除外),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4、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http://gjxy.caa.edu.cn/,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四、考试事项
1、杭州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注:①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方向详见“入学事项”中的第5点。
②书法学专业中的考试科目二“篆刻与写作”考试所需篆刻工具由考生自备。
③绘画(造型艺术类)中的雕塑专业学制为5年。
④素描写生(线性):是指以线性表达为主的素描写生方式描绘客观对象。
⑤录音艺术专业仅在杭州考点设立考场,其他考点不设考场。2月22日初试:考音乐视听、音乐理论。初试结束后,按招生计划6倍左右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2月23日复试:考音乐技法和面试,详细考试信息见我院招生网录音艺术专业介绍。
2、上海张江校区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3、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绘画工具考生自备。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4、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4月中旬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5、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考生只有取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后,方可填报本院志愿。)
6、外语科目考试语种仅限于英语。
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
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3、录取规则:
①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文化课
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②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并且单科成
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③对其它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④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折合成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⑤特殊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
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英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4、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七、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费标准: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3、中国美术学院实行学年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4、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5、2013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及教学模式如下:
6、《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教务网http://jwc.caa.edu.cn
八、联系方式: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164630
南山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象山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张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
中国美术学院享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