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前身是1938年建于延安的鲁迅艺术学院,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代领导人亲自倡导创建。毛泽东同志为学院书写校名和“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1945年,延安鲁艺迁校至东北。1958年发展为鲁迅美术学院。
1998年,江泽民同志为学院题词:“弘扬鲁艺传统,培育艺术人才,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悠久的办学历史积淀了学院深厚的文化内涵和领先的办学实力。
经过74年的发展,鲁迅美术学院现已成长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齐全,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著名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现有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464201平方米。沈阳校区地处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坐落在著名的高新产业街三好街,被誉为“城市中的花园”;占地面积8133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16059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4199平方米,现藏有56万册图书,并藏有国内历代书画真迹、碑帖拓片和文物计3000余件,美术馆建筑面积4340平方米。大连校区地处中国浪漫之都,建设在美丽的国家风景旅游度假区金石滩,将成为“花园中的城市”;占地面积382868平方米,大连校区的建成不仅仅是办学空间的拓展,更是在新的办学理念指引下,形成自己鲜明的办学特色,现已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国内一流的艺术校园。
沈阳校区现有10个系:中国画系、版画系、油画系、雕塑系、摄影系、环境艺术设计系、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美术史论系、文化传播与管理系和一个水性材料工作室、一个艺术文化研究中心(中国人物画工作室);设有16个专业及方向:中国画、书法学、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
大连校区2013年将以视觉传达设计和动画两个专业招生,两个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共同在专业基础教学部完成校区规定第一学年课程(专业基础A段)的学习,第二学年在两个专业各自的专业框架内,依据学生志愿及学习成绩经双向选择进入各专业设计工作室完成第二学年(专业基础B段)、第三学年(专业设计C段)、第四学年(专业设计D段)的学业。
视觉传达设计学院(筹建)下设视觉传达、工艺设计两个教学部,视觉传达教学部包括视觉传达0112十二个专业工作室,工艺设计教学部包括工艺设计0109九个专业工作室,传媒动画学院(筹建)下设传媒动画教学部,包括传媒动画0110十个专业工作室。
各专业工作室的教学、科研领域包括:广告及视觉信息设计、品牌形象设计与策划、包装设计、展示设计、手绘表现与空间设计、产品与会展、书籍设计、插图设计、影像艺术与设计,玻璃工艺与设计、金属工艺与设计、织造工艺与设计、陶瓷工艺与设计、髹漆工艺与设计、塑形工艺与设计、网印制像工艺与设计、综合材料设计、家具与环境设计、平面动画、虚拟立体动画、材料动画、多媒体/游戏动画、卡通读物、动漫文化创意产品、综合媒介与互动艺术。
公共艺术、新媒体艺术、信息设计等交叉学科方向的专业工作室目前已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好、能力强、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教师538人,其中教授53人,副教授126人,讲师220人,助教126人。此外,还有一批国外专家和国内艺术界有名望的离退休老教授在教学一线发挥着重要作用。我院有9位专家享受由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学院既是著名的学府,同时又是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历届美展中获奖总数位居前列。中国美术馆、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军事博物馆藏有数量颇多的鲁美教师和校友的作品。学院在大型艺术、历史题材创作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全景画是学院大型艺术创作的整体实力的标志。设计学科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以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扩建工程等为代表的遍布全国的重大工程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参与创作设计施工的重大工程中有39项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继承鲁艺传统,坚持开拓创新,是学院的立校之本。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社会责任感、时代精神和创造能力的美术专门人才、设计专门人才和艺术理论研究专门人才是学院的根本任务。在教学上,学院坚持具象写实为主,坚持强化基本功训练,构建严谨的教学体系:创作教学以反映现实生活、反映时代变革为主体,鼓励学生对当代艺术思潮的研究与实验,提倡富于个性和当代性的艺术语言表达;在学科建设上,强调人文学科、造型艺术和设计艺术的渗透和互补,从而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培养出了一大批受到社会广泛欢迎的艺术人才。1958年至今,为国家培养了17125余名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成为中国美术界的著名艺术家和专业领域的佼佼者,创作了许多具有艺术感染力和影响力的艺术作品,并以其鲜明的创作特征为中国美术界所瞩目。现有各层次在校学生8272人,其中本科生7395人,研究生456人,艺术硕士53人,外国留学生19人,成人教育学院现有在校学生349人。
创办于1980年的学报《美苑》(双月刊),为中国艺术类核心期刊,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双效期刊”。学报每年进行一次全国美术院校应届毕业生作品、论文“美苑杯”评奖,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国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师作品“鲁艺杯”评奖,并在刊物上集中反映,使《美苑》成为我国高等艺术教育的信息交流平台。
学院与国外20余所著名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正在努力成为一所国际化的高等美术学府。
鲁迅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名额
备注:
1、招生计划最后以辽宁省下达计划为准。
2、实行一档多投、平行检索志愿录取省份的考生只能报考我院书法、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画板、画架等用品自备,我院提供凳子。
4、考试工具要求:素描、速写限铅笔或炭笔;色彩、设计基础限水彩或水粉。
5、考试具体时间见本院招生办通知,如考生过多,时间顺延。
二、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热爱美术事业;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书法学、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除外,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等经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须经省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均可报考;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考,限英语、日语考生;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中学的在校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两年者;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三、报考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于2012.12.28至现场确认前一天登陆鲁迅美术学院网站(网址:210.30.232.71),填写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再接受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每日开通时间7:00-24:00)。
报考书法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及外省考生于2013.2.17到鲁迅美术学院现场确认,2013.2.18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考生需持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原件(所在省不举办省统考的考生需持区县招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允许参加艺术类高考的介绍信或报考证)、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和2013年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上交,持我院网上报名号进行确认。
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凭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绘画类:书法学、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设计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师、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绘画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报考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考务成本费100元;报考大连校区考务成本费200元;报考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考务成本费100元。
考生可兼报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的专业方向志愿,在书法学、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中限选三个专业方向志愿,如报考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的考生则可申报四个专业方向志愿。
四、报考地点及时间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现场确认之前必须登录鲁迅美术学院的网站填写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再允许更改相关信息,具体信息见附表。
五、《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办法
我院招生办公室依据专业成绩排名,于4月20日前统一发放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创意设计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不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专业成绩设合格线。凡未接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者,即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另行通知。
六、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由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七、录取办法
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方向的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400分,不设外语单科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乘以3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录取(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
各专业方向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或外语单科分数线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
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书法学、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 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 美术史论与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录取美术作品赏析论文成绩高的考生。 凡被录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复试成绩明显低于入学考试成绩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学费及奖学金:美术史论专业、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学习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度。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的学费及相关信息参见简介。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履行“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沈阳校区沈阳市内学生根据情况安排住宿,大连校区新生全部住校。辽宁省内新生不迁转户口,省外新生自愿。
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鲁迅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沈阳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
邮编:110004
沈阳校区咨询电话:15840084866
监督电话:02423940126
大连校区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邮编:116650
大连校区咨询电话:15840936869
监督电话:02423940126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488257503、88269590
网 址: www.lnlmfz.com
附表:2013年鲁迅美术学院本科生招生报名日期、考试日期、考点、报考专业表
备注:
1、视觉传达设计与动画专业考试地点在大连校区,报考沈阳校区专业的外省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外省考点参加考试;
2、兼报两个校区专业的外省考生必须在我院的外省考点报名确认,辽宁考生在沈阳考点报名确认,按照表格中的考试日期、考点参加考试,;
3、只报考视觉传达设计与动画专业的考生报名确认与考试均在大连校区。
4、兼报书法学与其它专业的外省考生必须在我院的外省考点报名确认,并于2013.2.18参加沈阳考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