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理、和声、视唱练耳、声乐、钢琴与伴奏、合唱与指挥、音乐教学法、歌曲作法、艺术概论、舞蹈、中外音乐史与作品欣赏等课程。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能力,能在高等、中等院校、社会文艺团体、文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等专门人才。主要开设基本乐理、和声、视唱练耳、歌曲作法、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等专业基础课程,并根据不同专业方向开设声乐、器乐、舞蹈、电脑音乐等专业课程。
舞蹈学专业培养能够在普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及青少年宫、艺术(文化)馆等单位从事舞蹈理论教学、研究以及编导和表演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等专门人才。主要开设课程有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基训、舞蹈编创、剧目、舞蹈作品分析、中外舞蹈史、舞蹈解剖学、舞蹈教学法、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外语语种 | 学费标准(元/年) | 山东计划 | 山西计划 |
音乐学(师范) | 文理兼招 | 四年 | 英语 | 6800 | 10 | 10 |
音乐表演 | 文理兼招 | 四年 | 英语 | 6800 | 10 | 10 |
舞蹈学 | 文理兼招 | 四年 | 英语 | 6800 | 10 | 10 |
注: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山东、山西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考试不分初试、复试。
2.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
(1)视唱:五线谱或简谱任选一首;
(2)主试:声乐、器乐任选一项;
(3)加试:从主试项目的另一项和舞蹈中任选一项。
3.舞蹈学考试内容:
(1)成品舞片段(伴奏音乐自备)
(2)舞蹈基本功展示
(3)即兴舞蹈
三、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省份 | 考点设置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山东 | 潍坊招考中心 | 网上报名 | 2015-02-02—03-02 | 2015-03-08—03-09 |
山西 | 山西省职业艺术学院 |
山西省职业艺术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2015-02-09—02-10 | 2015-02-10—-02-11 |
四、考生须知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考生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报名手续
1.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各省指定考试报名点现场报名,音乐学(师范)和音乐表演专业可兼报。
2.现场报名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各省《普通高校2015年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报考证》,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予报名,专业考试时必须持以上两证及报名时所打印的我校准考证。
(三)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江苏物价局(苏教财[2000]23号、苏价费[2000]97号)文件规定,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报名考试费200元(兼报不另收费用)。
五、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各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有关规定,按计划数1:4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