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配备有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12个专业实验室、建有视觉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和传媒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教学中,突出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学生在全国各类重大竞赛中获奖200余项;公开发表或出版学术论文、文艺作品100余篇。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4%以上。
近年来,学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科研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近三年,先后主持与承担各级各类教研、科研项目80余项。其中,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6项、湖北省社科基金4项、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3项、其它省厅级研究项目近40项,科研进账经费累计达120多万元,多项成果获省市教学科研奖励。
■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制 |
层次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 |
220 |
四年 |
本科 |
■ 招生省份
我校2014年艺术专业面向河南、江苏、安徽、河北、山西、湖北6个省份招生。湖北省不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使用考生的省统考成绩。
■ 报名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在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者均可报考。
二、报名程序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艺术专业高考准考证原件到我校在各生源省设定的考点报名,不接收函报和跨省报名考试。
三、报考专业
我校设计学类大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四个专业,报考时按设计学类报名不分具体专业,考试使用相同试卷。
四、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成绩情况和报考人数确定,在发放专业合格证时予以公布,最终以各省高考填报志愿公布信息为准。
■ 考试
一、考试科目
素描、色彩
二、考试成绩
校考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其中素描200分,色彩200分。
三、成绩查询
考生自4月1日起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对成绩有疑问者可拨打我校招生办电话咨询。
四、专业合格证
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不分专业和科类统一划线,按各省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布,不再另外邮寄专业合格证。
■录取规则
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专业成绩必须在生源所在省的省级统考和我校艺术专业校考中合格,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考生高考文化特征成绩)×40%+专业成绩(我校艺术校考成绩)×60%,择优录取。
■专业选择
按大类招生录取,第一学年实行大类教学,第二学年开始,根据个人志愿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 收费及监督
一、学费标准
10350元/年(具体以湖北省物价局2014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监督电话
我校招生办公室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