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上线考生中,语文单科成绩超过75分者,以超过5分为单位计算,其录取总分加1分。
2.在上线考生中,英语单科成绩超过70分者,以超过5分为单位计算,其录取总分加1分。
3.超线换算加分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四、对于专业优秀考生的文化分优惠政策
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文化成绩可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根据其专业排名情况分四档执行优惠,具体办法如下:
1.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10名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专业面试合格,即可享受语文、英语不设单科分数要求,文化总分不低于我校文化总分最低控制线60%,并满足相关省市招生录取政策,直接录取。未参加学校组织专业面试者,按第二档优惠政策执行。
2.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11--30名的,允许文化总分、语文降分之总和不超过20分,英语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3.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31--60名的,允许文化总分、语文和英语降分之总和不超过20分。
4.在全国考生中,专业成绩总分名列前61--100名的,允许文化总分、语文和英语降分之总和不超过10分。
江西省考生在满足江西省招生录取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其江西省专业统考成绩在全省前100名的排名情况,分四档执行优惠,具体办法如下:
1.专业成绩总分名列江西省前10名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专业面试合格,即可享受语文、英语不设单科分数要求,文化总分不低于我校文化总分最低控制线60%,并满足江西省招生录取政策,直接录取。未参加学校组织专业面试者,按第二档优惠政策执行。
2.专业成绩总分名列江西省前11--30名的,允许文化总分、语文降分之总和不超过20分,英语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3.专业成绩总分名列江西省前31--60名的,允许文化总分、语文和英语降分之总和不超过20分。
4.专业成绩总分名列江西省前61--100名的,允许文化总分、语文和英语降分之总和不超过10分。
五、根据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特点,我校所有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规定如下:
报考我校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不分文理科性质,在报考我校专业合格且达到最低文化分数线的考生中,将相关科目超线换算的加分和专业总分相加后作为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以分数清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备注:
1.文化分数线的规定以语文、英语、数学、综合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和数学各为150分、综合为300分计算(上海卷及类似卷按前述办法处理)。
2.录取总分是指专业课成绩加上英语成绩、语文成绩超线折算加分的总和。
例如:某考生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且文化三线达线;其中专业150.3分,英语80分,语文84分。按我校录取办法:英语可折加2分,语文可折加1.8分,该考生最终录取总分为15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