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长沙和青岛报名的考生,按相应要求完成报名后,由省招办安排具体考点及测试时间,详情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准考证,考点信息和测试时间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复试内容:
科目 |
时间 |
分数比例 |
说明 |
素描 |
8:30–11:00 |
40% |
|
速写 |
11:10–11:30 |
20% |
内容:人物含场景 |
色彩 |
13:30-16:30 |
40% |
工具:水粉 |
分数为百分制,每科总分100分。
3、考生食宿、交通自理,画具、用具自备。试卷纸张使用8开纸,由学校统一准备。
4、考生须持省级招办联考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设计学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报考北京林业大学设计学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拟报考我校的学生须根据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通过该省统一联考。
6、我校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可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上查询考试结果,网址:http://zsb.bjfu.edu.cn,考试结果4月中旬公布,专业考试成绩不安排查卷。
7、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为招生计划的4倍左右。
录取原则 1、获得北京林业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并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履行其他相关手续。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于设置省级统一联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必须根据其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在获得该省统一联考合格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 3、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专业课成绩 专业课成绩=素描×40%+速写×20%+色彩×40% 4、文化课英语单科成绩要求60分(150分制)以上;对于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三十名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没有限制,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美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即予以录取。 5、我校设计学类专业按大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