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介绍
环境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隶属于我校建筑与艺术学院。这两个专业是我校原有艺术设计专业(分为室内设计方向、景观设计方向、展示设计方向、公共艺术设计方向)根据国家教育部20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后,对应的新专业。
建筑与艺术学院现有教职工6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共30人,讲师27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优良,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1055人。学院教育以知识传授与艺术熏陶并重,以培养知行合一、锐意创新的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为宗旨,在做好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的同时,强化实践教学,努力提高学生掌握市场消费动向和关注文化生活变化趋势的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院学术氛围活跃,学生学风优良。近几年来,学生在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会展专业竞赛、全国海报双年奖竞赛、“挑战杯”河北省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十佳会展评选、河北省环艺大赛、河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设计大赛中荣获国家级、省级奖10余项。
(一)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设计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设置的课程除公共基础课程外,主要开设有中外建筑史、建筑设计方法学、室内空间设计、中外工艺美术史、设计学、造型基础、空间构成、建筑及环境设计调研方法;室内外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建筑制图、计算机辅助设计、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建筑构造、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施工等课程。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设置的课程除公共基础课程外,主要开设有中外设计艺术史、艺术学概论、大众传播学、广告学、美学、消费心理学、装饰与图案、图形创意、文字与板式、展示与陈设、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策划等课程。
三、校考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无色盲色弱,有一定美术基础,外语语种为英语。
2、根据生源地省(市)招办要求,参加省(市)级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 “联考”)并合格的考生。
3、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持生源省级招办发放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能参加专业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