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基本流程为:
注册—信息填写与确认—选择报考方向—选择考试时间—交费—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
注: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完成某专业方向的报名费支付后,不可以更改报考志愿。确定、提交所选考试时间并完成支付后,不能修改及重新选择考试时间,不予退费。
4、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精神,初(一)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复(二)试费每生80元,三试费每生80元。留学生每生480元。考生可于现场考试时凭准考证索取发票。
5、每名考生在我院限报3个专业方向;戏剧文学系内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戏剧史论与批评、戏剧策划与应用4个专业方向限报1个,舞台美术系内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舞台化装、舞台服装、舞台技术6个专业方向限报1个。
6、报考我院表演系考生,可在报名时单独选报话剧影视表演专业方向或话剧影视表演专业方向(2+2双学位班);亦可在报名时选报话剧影视表演专业方向兼报“2+2”双学位班或选报“2+2”双学位班兼报话剧影视表演专业方向(兼报方向作为考生表演系内第二报考志愿)。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考生专业成绩及报考志愿分班发放。
7、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所有报考我院考生均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8、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报考审核
进入各专业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本人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级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考试准考证。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具体审核时间地点以考点通知为准。
留学生、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须知
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须于2015年1月5日至9日,持本人护照、高中以上毕业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及经公证过的翻译件、汉语水平证书(HSK6级及以上,新HSK5级及以上)等报名材料到中央戏剧学院东城校区留学生楼104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