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包括:形体五官、风度举止、动作反应、普通话表达能力、才艺展示等,面试成绩满分600分;
③考生面试合格后,由中国民航体检队进行专业体检。
7.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总分200分)
影视评论+文学写作(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六、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专业成绩总分划定合格线。考生从2015年4月15日起,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2.gxtc.edu.cn/zsxxw/)查询合格考生名单和专业考试成绩。
七、 合格证发放
严格按教育部规定以不超过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
八、 文化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九、 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
(1)美术和设计学类、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外语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 专业介绍
音乐学(本科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技能技巧,适应初、中等学校需要的复合型艺术师资及音乐专业人才为目标。学生主要学习音乐教育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接受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艺术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艺术教育研究能力。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声乐、钢琴、民族器乐、舞蹈、音乐欣赏、音乐美学、音乐教学法、歌曲写作、电脑音乐制作、艺术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