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北京 |
2015年1月5日-2月24日 |
2015年2月25-26日(初试)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苑培训学校 |
湖北 |
2015年1月5日-3月14日 |
2015年3月14-15日(初试) |
武汉大学艺术学系 |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表演专业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表演专业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初试,满分100分。
(1)朗诵(自选诗歌:古体诗或现代诗,时间限在3分钟内),占50%;
(2)声乐或形体(任选一项),占50%。
2.复试,满分100分。
(1)台词(自选除诗歌以外的其他文学体裁,如:散文、故事、小说片段、戏剧人物独白等,时间限在3分钟内),占30%;
(2)表演(命题表演),占30%;
(3)形体(协调能力测试、形体片段),占20%;
(4)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占20%。
说明:考试时,所有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得化妆,不得穿裙装。
声乐表演方向
1.初试,满分100分。
(1)演唱声乐作品2首(自选),占90%;
(2)形体(协调能力测试、形体片段),占10%。
2.复试,满分100分。
(1)演唱声乐作品2首(考生自行准备4首中等程度以上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由考官现场随机抽选其中2首),占80%;
(2)笔试:一卷制,时长90分钟。其中练耳,8%;乐理,5%;
(3)视唱,占7%。
选考:才艺展示(器乐演奏或舞蹈),最高3分。
说明:声乐表演方向初试及复试的演唱环节中,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人员或自行准备CD伴奏光碟。
(六)合格证的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统考。学校将在全国统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6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5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考生不能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专业的考试,表演专业限定一名考生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