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5-09-08 11:41:00   来源: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学院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科技大学和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全国

报考办法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2015年 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1.  专业课报考
    凡生源所在地设有省级艺术(美术类和音乐类)统考的省份,我院直接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证。
    未设统考的省份,我校今年暂不设校考,在录取中承认其他院校音乐表演或相近专业校考成绩。

    2.  文化课报考
    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针对美术类考生及设有省级音乐统考的省份)或其他院校音乐表演或相近专业校考专业合格证(针对未设省级统考的省份)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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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我院的有关规定。
    考生专业课达到我院报考要求,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不同省份,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设有省级统考的省份:依据生源地省招办相关录取政策,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主科成绩(声乐或钢琴)的省份,按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主科成绩相同时,专业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2、未设省级统考的省份,在专业课达到我院报考要求的情况下(获得其他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报考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须具有钢琴专业合格成绩。
    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21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5年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我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邮编:301830
    联系电话:022-22410960、022-22410969
    学校网址:
http://tj.ustb.edu.cn/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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