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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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国际标准的当代城市设计人才。 |
产品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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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从事工业产品开发、信息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家具设计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
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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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及广告设计方向的专业人才。 |
艺术设计学 |
创意产业策划与管理 |
培养从事策划创意、管理运营、营销开发、科研等工作的创新复合型人才。 |
按设计学大类模式招生和培养,低年级学习专业基础课,高年级再根据学生意向和综合素质分专业(方向)培养。招生专业名称以生源省(区)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
三、招生计划
2015年汕头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计划在广东、江苏、浙江、湖北、山东、四川、广西、江西、河南、安徽等省(区)招收165人。
四、报考资格
凡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规定条件,非色盲的艺术类(美术类)考生。
五、文化考试和专业课考试
考生必须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各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六、录取规则
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广东省考生不受外语单科成绩限制))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生源省份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考生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其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八、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每学年1万元。
2.住宿费:每学年900-1200元。
说明:2015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毕业颁证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