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
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所需要的具有社会竞争力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适应文艺团体舞台演出、中学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小学舞蹈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舞蹈教师以及群众文艺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学制四年,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表演
本专业强化学生专业质量规格,注重学生人文教育和审美教育,突出专业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的艺术理论素养和舞蹈表演专业知识结构,能够从事舞台表演、专业学校舞蹈教学工作以及群众文艺等方面的实际工作,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际应用能力、高素质的舞蹈表演专门人才。
舞蹈表演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学制四年,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
招生专业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预计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美术学(师范类) |
文理 兼收 |
本科 |
四年 |
150 |
面向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省份招生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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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本科 |
四年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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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四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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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类) |
本科 |
四年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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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师范类) |
本科 |
四年 |
40 |
注: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
三、考试及要求
1、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与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专业培养条件。
2、成绩认可:
云南省内美术与艺术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三类专业我校统一使用云南省统考成绩,考试要求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为准;
我校2015年在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点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我校2015年美术类专业的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我校认可单独组织考试成绩。
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和省份,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成绩。
3、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省份 |
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