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交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a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证件照三张;b艺术类准考证(校考证);c编导类、舞蹈类、模特表演类、播音主持类、音乐类等专业术科统考合格证(该专业无省统考则不需要);d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考试报名费: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模特表演)考试报名费为175元,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含声乐、器乐与钢琴)考试报名费为200元;
六、考生必须参加报名确认,否则预报名无效。
七、考生预报名信息提交后,必须登陆考试报名信息查询系统核对报名信息,如有错漏,需要修正,请将表格打印后直接修改后传真给我们。
联系电话:020-39366232 传真:020-39366069。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环节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术科考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命题创作、影视作品分析。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基础知识满分为6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命题创作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影视作品分析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三科考试形式均为笔试。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基础知识
1.考核目的:文学艺术常识和影视素养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基础知识之一。因此,设立基础知识考试科目,考察考生对中学阶段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是否对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形式有基本的了解;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电影电视常识。
2.考试内容
(1)文学常识。考核内容为中学阶段所涉及的古代文学、现代文学的常识。
(2)艺术常识。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等艺术形式的常识。
(3)影视基础知识。包括电影电视基本常识、中学生能接触到的电影电视历史形态、电影电视基本概念、作品等。
3.考试题型:选择题、填空题、问答题。
(二)命题创作
1.考核目的:广播电视编导应当具备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叙事能力及写作能力。该考试环节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叙事作品创作:考察考生的创新意识;考察考生的叙事能力; 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本专业的潜在素质; 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本专业所必需的写作能力。
2.考试内容:考生根据给出的材料进行故事创作,要求故事情节设计有新意、想象力,人物形象和性格鲜明突出,主题明确、有现实意义。
3.考试要求
(1)内容健康,观点正确,中心明确。
(2)内容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丰富的想象力。
(3)设置人物和情节,具有较强的故事性。
(4)结构完整、合理,层次清晰。
(5)语言通顺,叙事流畅。
(6)全文不少于800字。
(7)卷面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