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考生源情况确定。
三、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1、考生须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课报名考试的有关规定。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专业课统(联)考且成绩合格,外语语种为英语,科目类别为艺术文。
3、考生只能在所在省规定的考点报名、考试,不能跨省报考,否则成绩全部无效。
4、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本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领取校考准考证。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5、报考美术类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6、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四肢无残疾,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
四、美术类校考安排
五、成绩公布
2015年4月10日前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再单独寄发校考专业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陕西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组织专业校考试卷运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试卷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
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