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3.材料交验:考生务必于2月26日到中国传媒大学综合楼1403室交验以下材料,材料合格者学校予以安排具体选拔加试时间。
(1)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
(2)由中学乐团开具的在团证明;
(3)高中以来参加各种艺术类比赛的最高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 选拔加试时间:2月27日(具体加试时间交验材料时安排)。
2 . 选拔加试地点:中国传媒大学。
3.选拔加试内容:
(1)演奏自选曲目(乐器自带);
(2)视奏乐曲(五线谱)。
注: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选拔加试。
考生录取入校后,按规定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乐团的常规排练、演出和比赛。
咨询电话: 010-65783414 65783813 65783409 (艺术教育中心)
六 、违 规 处 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 、有 关 说 明
(一)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二)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四)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2014年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住宿及公寓管理费每人每学年750元-1500元。2015年若有调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以《中国传媒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中的标准为准。咨询电话:010-65779623。
(五)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目前包含国家、学校设立和社会资助等各项奖助学金共30余项,各奖项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获奖的覆盖面约占学生人数的40%。
(六)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