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建筑学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4)新媒体艺术专业: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2.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不含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
六.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七.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报考须知
为了支援新疆自治区美术人才培养,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继续定向招收新疆自治区本科生,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具体报考安排按新疆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执行。
八.港、澳、台人士报考须知
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网上下载打印)按规定时间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5703107)
香港考试局(电话:00852-23280061)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电话:00853-3969334)
九.其他
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摘录、转载或发表,违者必究。
如需了解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详细情况,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或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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