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中学校及学院纪检部门将对评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6. 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网上打印《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7. 对于专业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周内提出成绩复议申请,填写《成绩复议申请表》,学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成绩复查。
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 报考设计学类或美术学类的考生,需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方可填报我校志愿,填报专业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2. 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无需获得我院校考合格证,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文史类考生均可报考,是否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我院不做特别要求。注意高考报名时需兼报艺术类,志愿填报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3.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高考)。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两科选测科目等级均要求达到A,其他必测科目有关要求与文科类考生相同。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4. 福建省考生填报志愿必须选择我校为艺术类第一志愿A校,否则不予录取。
5. 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6. 文化课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单科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