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所有考生必须拿到本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方可报考我院。
2.北京考点只允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五省市考生在京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其它省份考生可在郑州、长沙、南京、广州、沈阳、成都六个考点中就近任选其一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书法、实验艺术专业除外)。
3.
①按照江苏省规定,凡报考我院的江苏籍考生只可在我院南京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
②按照河南省规定,凡报考我院的河南籍考生只可在我院郑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
③按照广东省规定,凡报考我院的广东籍考生只可在我院广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
④按照湖南省规定,凡报考我院的湖南籍考生只可在我院长沙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二)专业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试用纸(含书法学专业宣纸)由我院统一提供。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工具自备,其它专业考生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
(三)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四)2015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我院网址http://www.cafa.edu.cn查询专业课成绩,并自行下载成绩单。
五、 文化课考试
1.考生原则上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按艺术类报名),必须参加综合试题考试,未参加综合试题考试者,不予录取。
2.外语语种限报英语。
六、 录取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我院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化课考试不考“综合”的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文科标准录取。
1.造型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前 6名,专业合格,优先录取。
2.中国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前 2名,专业合格,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