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原则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参照专业校考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的比例安排;专业合格证书依照考生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本专业招生计划的4︰1之内的数量来发放。
合格者由暨南大学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4月中旬后,考生可通过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及艺术学院网站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2.录取原则:
(1)一般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校考同省同分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同时,对美术学、动画、戏剧影视导演三个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如下标准进行折算)。
美术学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0分。
动画专业: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80分。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优先录取原则
专业校考成绩全国排名前5名,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者,不受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限制,优先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及以上者,按照专业校考全国排名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前2名。
如果考生同时达到以上优先录取资格,以专业校考成绩录取为先。
(3)专业校考成绩计分方式:
美术学专业:书法创作+ 中国画创作 + 中国书画常识笔试
动画专业:初试(速写 + 命题创作)+ 复试(面试)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复试(面试)
音乐学专业音乐艺术表演方向:复试(面试)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电脑音乐制作方向:面试×50% + 笔试×50%
(4)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详情请各位考生留意http://zsb.jnu.edu.cn。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