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务费:200元
六、专业考试科目: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专业考试科目:① 素描(铅笔、炭素笔不限)100分;② 色彩(水粉)100分。总分200分。※请考生自备画具
2.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①、考试内容:a、量体b、走台(泳装、休闲装,服装自备)c、语言表达能力d、才艺表演。总分100分。(吉林省考生200分)。
②、考试要求:a、女生要求束发b、女生要求泳装三点式,下装不能有裙摆c、男生要求平角泳裤d、才艺表演时自备音乐光碟。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
①面试:(60分,时间2分钟,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
语言表达(20分):自我介绍,基本素质考察,时间30秒。
特长展示(40分):考生可在声乐、器乐、美术、舞蹈、朗诵、曲艺、小品等艺术类特长中任选一项。
②笔试:(140分,观看短片及写作,时间150分钟)。
文学常识(10分):填空题。
影视作品分析(70分):观看影视作品并撰写影视评论,字数在800字以上。
命题创作(60分):根据给定题目编写影视故事500字以上。
七、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以面试成绩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以身高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20%+专业课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最低控制线,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优先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培养方向)的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我校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对于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发给《东北电力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凭此证报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