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画专业为当地美术类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我院单独组织校考,其他各省均须参加当地美术、书法类省统考。考试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详见户口所在省招生办关于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与考试时间安排。
2. 2015年我院在江苏省书法学专业课测试科目为:碑帖临摹、书法创作、国画临摹。
2015年我院在山东省书法学专业课测试科目为:碑帖临摹、书法创作;
2015年我院在山东省中国画专业课测试科目为:速写、中国画临摹、中国画创作。
具体测试时间、考场安排和要求见淄博市招办、江苏师范大学关于我院艺术类专业课测试安排的通知。
五、录取
1、各省专业课“省统考”考试合格,江苏省书法学专业、山东省书法学、中国画专业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课测试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各专业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2015年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专业课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省规定的艺术类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科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按照语文与外语单科成绩之和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六、毕业与就业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就业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七、收费标准
2015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按省物价局规定为15000元/学年(学费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计划数和录取规则如有变动,以各省招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我院招生计划数和录取规则为准)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4年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结果
2014年我院艺术类各省各专业成绩录取最低分:
序号 | 省份 | 录取最低分 | |||||||||
文科 | 理科 | ||||||||||
书法 | 中国画 | 视觉 | 环艺 | 动画 | 书法 | 中国画 | 视觉 | 环艺 | 动画 | ||
1 | 河北 | 221 | 222 | 222 | 221 | ||||||
2 | 山西 | 74 | 233 | ||||||||
3 | 江苏 | 371 | 181 | 182 | 201 | 184 | |||||
4 | 福建 | 265 | 226 | 231 | 236 | 230 | 267 | 208 | 236 | 235 | 224 |
5 | 山东 | 256 | 188 | 194 | 250 | 269 | |||||
6 | 河南 | 227 | 271 | 231 | 240 | 242 | 244 | 227 | 194 | ||
7 | 陕西 | 258 | 210 | 206 | 206 | 200 | 231 | 201 | 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