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必参加我校校考,具体录取方法见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报名方法:考生可于2015年1月29日—2月26日上午12:00前(每天8:30-18:30),通过我校网站报名(www.sdyu.edu.cn)、缴费、打印准考证;春节期间(2015年2月11日—2月24日)网上报名系统关闭。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2015年2月27日-3月1日(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一)。
第十八条 考试地点: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第十九条 考试专业、科目与方式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新闻播读,文章朗读。
2.复试科目:自备文学作品朗诵,口语即兴表达。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含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3个专业)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身体条件,基本能力。
2.复试科目:自备作品表演,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三)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均采用现场面试。
第二十条 合格证发放: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以实际考生数量另行划定合格考生比例。专业考试合格者,寄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复试成绩于4月底前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zsb.sdyu.edu.cn)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内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美术类本、高职(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认可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外录取规则:录取时,考生专业成绩均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按照大类录取,入学后依据学校的培养方案确定专业,其他本、专科专业按照专业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专业咨询电话:
专 业 |
学院 |
咨询电话 |
1.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文化传播学院 |
15169038108 |
1.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本科);2.舞蹈表演(专科) |
舞蹈学院 |
18605313557 |
1.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