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1、考试科目
2、计分方法
① 音乐学专业演唱100分、演奏100分,乐理笔试100分,听音笔试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演唱成绩*40%+演奏成绩*40%+乐理笔试*10%+听音笔试*1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② 音乐表演专业演唱或演奏(二者选一)100分,乐理笔试100分,听音笔试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演唱或演奏*80%+乐理笔试*10%+听音笔试*1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③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演唱100分、演奏100分,乐理笔试100分,听音笔试100分、和声笔试100分、歌曲创作笔试100分、器乐曲创作笔试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演唱成绩*4%+演奏成绩*4%+乐理笔试*5%+听音笔试*5%+和声笔试*10%+歌曲创作笔试*30%+器乐曲创作笔试*42%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④ 舞蹈表演专业满分100分。
⑤ 表演专业满分100分。
⑥ 美术类各专业素描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