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 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2015年高考报名工作。
2. 考生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校考。
3、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跨省参加考试。
四、校考报名方式及时间
1. 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报名。
2.各省具体考点及校考日期见后文。
3. 设计学类与绘画专业可以兼报。
4. 报名考试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执行,每人收取200元考试报名费。
五、考核办法
1.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专业类与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备注 |
设计学类与绘画专业 |
素描 |
上午8:30-11:30 |
科目具体考试时间按各考点公布为准 |
色彩 |
下午2:00-5:00 |
2. 考试成绩通知:2015年4月20日以后,艺术类考生可以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swjtu.edu.cn上查询校考专业成绩和各省(市、自治区)校考专业合格控制线,校考合格考生自行通过网页打印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文化课成绩:文科考生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作为文化课成绩。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艺术类文科文化控制线÷艺术类理科文化控制线)×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
(2)录取办法:
A、美术类校考省份:总分=校考专业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
B、美术类联考省份:总分=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
C、音乐类联考省份:总分=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总分顺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校考专业成绩(无校考省份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为准)、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招生计划15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待遇、授予学位及就业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 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绘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200元,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待遇: 对成绩优秀、生活有实际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情况: 学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求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本科学生中10%—15%的优秀毕业生可免试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